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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7日电(记者王宇天、白冰)据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志宇向记者透露,赵某某和贾某某两名社会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5日被警方刑拘,至此,包头惠龙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有11名包括企业高管在内涉案人员被警方刑拘或逮捕。
6 t) G/ ~2 ]0 W/ z 据介绍,包头惠龙公司董事长金利斌自今年4月13日自焚后,包头惠龙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随之浮出水面,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深入,警方对惠龙公司资产账目和资金流向目前已基本查明。案发初期,警方已对惠龙公司副总裁王某某、财务主管范某、宣传部长马某某、惠龙健身俱乐部承包人吴某,及负责公司融资的资金部的3名会计依法刑拘。该案中有两名社会人员从社会上以2分左右的月息吸纳大量资金后,再以高息向惠龙公司融资以赚取差额利息,这2人因此也被警方刑拘。目前这9名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. P+ k/ U4 F5 h. E# c3 ~, ^' G 李志宇说,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侦查、核查工作力度,让案件早日侦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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