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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 y7 i. V% U0 {" D/ t! ` 东方网6月21日消息:据《新闻晚报》报道,日前,国内一家媒体报道称,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位列我国离婚率的前三甲。该报道发表后,被众多媒体转载,引起网友热议和广泛关注。然而,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主任徐安琪研究员却指出,“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离婚率居前三位”完全缺乏数据支持,事实上,在中国大陆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,北京、上海的离婚率未进入前五名,深圳的离婚率在城市中的排序则很靠后。专家表示,离婚率的高低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,我国一线城市的离婚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。调查发现,大多数上海市民认同“白头偕老”的传统观念。
6 f! o. P- \0 j# e “粗离婚率”能较真实反映离婚率; n& ^& C' N( b9 @) m$ Z: {
徐安琪说,近日她接到不少媒体采访电话,询问“为什么我国一线城市的离婚率这么高”、“‘小三’插足是不是离婚的主要原因”。原来,前不久一家媒体报道称:“日前公布的2011年一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一季度,中国共有317.6万对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,但离婚率也达14.6%,中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。值得注意的是,离婚症候群在北京、上海等一线城市表现得更为突出。据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季报显示,北京、上海当季度离婚率分别达20.6%、23.9%。” z+ Y! Q4 T7 M' A4 [
作为长期研究婚姻家庭的专家,徐安琪看了这篇报道后就感到怀疑,据她所知,近30年来的大多数年份里,我国粗离婚率排名靠前的地区是新疆和东三省,这几年重庆、四川攀升得很快。根据《中国民政统计年鉴》提供的资料,2009年我国粗离婚率排名前五位的地区依次是:新疆、重庆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;上海、四川和北京分列第六到第八位。据介绍,“粗离婚率”是某年的离婚数与该时期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,这是一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某个地区离婚比例的统计指标,《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》和《中国民政统计年鉴》使用的都是粗离婚率指标。
' c1 F) L) r% p! N& m “2010年各省市的离婚数还没公布,但我估计上海的排名要比2009年下降2至3位。”徐安琪说。这是因为,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初步数据显示,上海的常住人口达到2300多万人,比以往公布的数据有了大幅增长。既然这个“分母”比以前大了,那上海的粗离婚率肯定会相应减小;北京同样如此。. l. E2 t- {" W3 B
“当季度离婚率”算法不科学- `, z0 R1 [- L( j
由此可见,北京、上海的离婚率排名都不算很靠前,所谓的“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离婚率居前三位”有何依据呢?从这篇报道来看,唯一的依据就是:“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季报显示,北京、上海当季度离婚率分别达20.6%、23.9%。”深圳的数据在报道中则根本没有提及。
, F W$ _2 o. B/ ? n 徐安琪指出,在婚姻研究中,没有“当季度离婚率”这个概念。离婚率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的,如能以三年的平均数作参照则更好,仅根据某一季度的数据来判断既不合规范又不可靠。况且已有2009年的全年资料,又何必仅以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季报的数据来对不同地区的离婚率作排序呢?
9 Q. s: t3 a$ `$ y# R 事实上,民政部公布的统计季报里只有该季度我国的结婚对数、离婚对数,没有“当季度离婚率”。“我不知道20.6%、23.9%这两个数据是怎么来的,可能是将该季度的离婚数除以结婚数,得出的百分比。但这种离婚率算法很不科学,仅凭常识我们就能看出‘季度离婚率’的荒唐——难道上海有23.9%的夫妻离异了吗?”
! L. G/ P5 {1 k( a8 C! C! k 关于深圳的离婚率问题,深圳一家媒体的记者向当地民政局做了求证,结果被告知,深圳目前尚没有“离婚率”的统计数字。可见“深圳离婚率排名全国前三”并无实据。徐安琪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提供的2009年的有关数据做了计算,发现深圳的粗离婚率仅为0.87‰,远低于我国各地区离婚率的平均水平。
2 J+ I) g$ b- I0 Y* ?' @+ f 八成以上市民认同“白头到老”+ G3 |& z d, P
徐安琪分析说,许多人误以为现代化的一线城市必定离婚率高,于是个别记者想当然地推断出“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离婚率居前三位”,以此来吸引眼球。其实,离婚率的高低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,除了经济因素外,还有人口流动、地区社会文化、民族、宗教等多种因素。例如,东北地区的离婚率之所以在国内排名靠前,与移民文化有很大关系。
5 k# ]6 s1 u' O d' ?1 i7 y 谈到中国的家庭婚姻状况,徐安琪说,从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,中国大陆的离婚率基本上呈逐年上升趋势,其他国家也在增长,很多国家的增长速度比我国快。以韩国为例,该国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我国比较接近,但韩国2007年的离婚率已达到2.5‰,远高于我国2007年1.59‰的离婚率。其他与中国大陆文化比较接近的亚洲国家和地区,如日本、新加坡、中国台湾、中国香港,离婚率也高于我们。
5 a2 ~ {2 c+ H5 t" } 根据2010年发布的《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》,在84个有相关资料的国家中,我国的离婚率排名第57位。十年前,我国的离婚率在86个国家排名第58位。可见,近十年来我国离婚率的世界排名几乎没有提升,始终处于比较低的水平。
# f) ^ T- x0 }* Z* G" Q 徐安琪近期主持的一项“家庭价值观”调查则显示,在上海和兰州的2200名受访者中,82%的人对“婚姻是神圣的,结了婚就要白头到老”这一传统价值观持肯定态度;87%的已婚者表示“会尽力维持与配偶之间的关系”;在35岁以下的青年男女中,表示“自己会尽力维持夫妻间关系”的占84%。+ q, q$ q% H+ P, i5 g2 H- ` E
徐安琪指出,从这项调查的结果中可以看出,在经济社会变化迅速、多元价值观兴起的当今社会,尽管婚姻的不可离异性已不再被广泛认同,但婚姻的神圣性、持久性仍为大多数国民所信奉,全社会仍推崇“白头偕老”的终身婚姻观念。在35岁以下的青年人群体中,大多数人也渴望得到持久的婚姻,而不是崇尚“闪婚”、“闪离”的生活方式。
0 X5 x- S$ b! j; t7 [$ P( J 相关链接
# A$ @2 v7 Z. ~8 E" d; C3 Q& @ 离婚率的三种算法8 X. P4 ]1 g! P" n6 ]4 s
据徐安琪研究员的博客“安琪家庭观察室”介绍,离婚率的计算方法有多种。最科学的测量指标是“一般离婚率”,也就是某地区每1000对夫妇的年离婚数,也称已婚人口离婚率。该计算方法排除了不具离婚风险的儿童、成年未婚、丧偶和离婚人口,以该地区所有的已婚夫妇(或有偶女性)为基数,能较为准确地反映该地区某一时期婚姻解体的实际概率。但由于已婚夫妇数或有偶女性数一般只有在人口普查的年份才有,所以,难以作为每年的常规统计指标。
" S' O" W; I( b 如今,一些学者和媒体为了突出离婚率的超高,就强调美国有三分之一的夫妻离散,中国的一些地区也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夫妇分手,令人既惊讶又疑惑:难道我们周围三分之一的已婚男女都冲出了“围城”?这实在是个天大的误解。他们使用的是“特殊离婚率”的计算方法,也就是将每年的离婚数除以当年结婚数的百分比。尽管这个数据最易获得且计算方便,但最缺乏科学性。一则大多数离婚者不是当年的结婚者,有的甚至是几十年前就进入了“婚姻围城”,刚逃离了出来;二则中国的结婚数常受人口政策的变动及人口机械流动的影响,一些地区还受民间风俗如“寡年不婚”等婚育禁忌而上下波动,导致某些年份结婚数出现偏高或偏低的假象,继而使某些年份或地区的离婚率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离散趋势。/ N ^9 T+ u% F) N) x" ?# j
联合国和中国的国家统计通常以“粗离婚率”这个折中的指标来作地区比较。所谓粗离婚率,是某年的离婚数与该时期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。《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》和《中国民政统计年鉴》都使用粗离婚率的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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