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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j$ w4 r3 K) y6 `( L; i+ Q 支持教育要捐钱,“扶贫济困”要捐钱,道路硬底化也要捐,建造生态公园、博物馆还得捐……廉江一名教师在网上哀叹年年不但被“强捐”,还要被“轮捐”。' P/ O, v) Z( R7 X
名目繁多的行政索捐背后,是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难题。教育、公务员系统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均是被捐款的“重灾区”。慈善乱象的扰乱者之一,无疑是借助政府权力,达成其“慈善动机”的公权力机构。
& q7 h+ ^+ l- m3 | L* S9 N 不久前,广东省副省长刘昆用“亵渎”二字来谴责行政强捐的恶劣现状。事实上,广东省政府早就意识到慈善乱象的危害,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曾提出要求不能强制捐款。汪洋曾表态说,扶贫济困日活动不必追求捐款额一年比一年大,而要追求参与人数一年比一年多。& C+ B- `- A5 V$ ?$ H9 Q! q) T
被“强捐”与“轮捐”:对象是谁?
1 D0 t7 P' Q* R 2010年10月中旬的一个下午,广州花都区某公立小校教师马玲(化名)收到校领导通知要开会。后得知是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向本区一个教育基金捐款,“它打出来的口号是‘关爱教育、情系花都’。”虽说是号召,却有捐款指标:普通老师每人捐500元,校长捐1000元;学生“随意”不少于10元。& r' _, J6 R+ |1 B
马玲觉得很不爽,以前在内地一家学校工作时,马玲也遇到过被索捐的事:“当时学校强行向每位教师借款500元,结果老师们联合签名,层层向上反映,闹得不可开交,最后以学校‘强借’未遂告终。”
* X4 M8 l% A9 d" R, | 正当她满怀期待地等着老员工们振臂发起抵制活动时,那些私下里怨气十足的同事们却都乖乖把钱交了上去。校领导一催再催,无奈之下她只好把500元交到校财务处,“连张收据也没给我们”。她关心的是钱的去路,后来也没听说学校有哪个贫困学生受助,学校的设施也没见一丁点的改善。, d/ R( G5 L, @- r6 ~
今年,学校再发通知,对口支援广西一个贫困县,老师要求捐100元以上,学生不少于1元。再加上后来加收的20元特殊党费,到新学校整整一年,马玲称自己就“被捐款”三次,总数620元。“我是中级职称,每月发到工资卡上的钱是4800元,扣完公积金、社保、个税后,到手的也只有3000多元,说不心疼是假的。而有些双职工家庭,两口子都得交,1000多块钱一下子就不见了。”/ v6 \1 V4 X h
跟马玲有同样遭遇的,还有公务员,如基层公安系统、工商所,均被“关爱教育、情系花都”活动索捐500元以上。一个在该区人民医院的朋友情况相对好点,单位集体捐了一笔钱,并没有分摊到职工身上。在湛江市工商系统做了近十年公务员的陈新(化名)的印象里,从2008年汶川地震开始,各种名目的捐款活动络绎不绝“都快要捐穷了。”她说。: C2 T+ t/ C& q7 w2 K0 \6 m
公务员系统都是按级别来捐款的。去年广东扶贫济困日,从科员到副科、科长、副处、处长,领到的“任务”分别是300元、500元、800元、1000元和1500元,今年相对“减负”了一半左右,分别为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500元、700元。
0 f' ~& H9 c1 z- B6 c4 \7 j* y, R- D 扶贫:到底扶了谁的贫?
& n6 ?8 p8 E) A, v9 R& r 去年6月30日是广东首个“扶贫济困日”。知名网友、广东揭阳普宁教师邱文权曾在南方网广东教育论坛发了个调查帖,结果显示:广东省内揭东、电白、廉江等30多个地区的教师及公务员通通“被捐款”,款额少则50元多则上千元。而像大埔等地区,本身就是省内赫赫有名的贫困县。除了教育、公务员系统,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是强捐的重灾区,此外,以行业协会名义摊派到一些私企的强捐现象也屡有发生。叶先生说,每年都有那么几天,工会的同事会捧着一个花名册挨个找上门来要捐款,100元、200元不等。( H9 B! W' f! x: n0 x7 b
这不由得不让被强迫的大多数人发出几乎相同的质疑:捐助慈善做公益,当然是好事儿,那么这些被强迫拿出来的钱去扶贫,“到底是扶了谁的贫?”他们郁闷过后,唯一需要知道的结果是,自己被强捐之后,受益者是谁。" r; ?2 _* D. w
“没有人告诉我们钱去了哪里,用到了哪些贫困者身上。人们不相信这种有行政干预的慈善事业,缺少透明,没有公开过账目,可能引起腐败。比如拿善款招待、盖政府大楼。”多次被强捐的李教授说。: g# E- ?# l& p
廉江的一名老师自嘲:习惯性“被强捐”,且是“被轮捐”。比如廉江搞什么十大工程、建造廉江高中、街道硬底化、建造书香亭、生态公园、博物馆等等,收入微薄的老师都要被搜刮一通。
7 i/ \. C4 C. X+ F9 u7 O6 D 研究者发现,对于“拒捐者”,各地应付手段多多:强迫签“认捐书”,扣工资或截补贴;以“写检讨”、“通报批评”相威胁;有的直接恐吓,“不捐的话自己到教育局解释”,“到时领导找你谈话”,“将来各种评定不及格”等不一而足。
# p% i& e3 c6 S, l0 H: s 权力“绑架”爱心
1 W8 f( h \, _ q0 X 刘昆副省长用“亵渎“二字批评这种慈善乱象,尚属温和,而业内批评则更为激烈:由 政府主导的轰轰烈烈的慈善 活动背后,是公权力对爱心的“绑架”。: J2 v# x, R4 q
东莞黄江镇一名教师,去年六月份被当地政府以“广东扶贫济困”的名义强捐700元后,又被“东莞慈善日”“轮捐“300元,终于忍无可忍了,他甚至从心理上开始厌恶和拒绝“慈善”“爱心”“公益”。: z9 J. \5 t2 }+ o! U" b
广东某著名华侨大学一学院与贫困县挂钩,学院会贴出一张纸公布谁捐了多少。教师告诉南都记者,这对爱面子的老师们的爱心几乎是公开的羞辱。“爱心需要钱,但是需要这样用多少来拉距离吗?”* m9 X7 ]% R4 d% L1 S8 B! x/ ^
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,“强捐”的后果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再捐,大家有权利抵制这种强捐,这样就夺去了慈善事业的生命力,对整个慈善事业都是一种伤害。# H% P9 I8 W9 U) t
“现在处在一个‘权力一挥手,你就得拿’的状态。现代生活应该以人为本,尊重人的个性,哪个慈善组织做得好就捐给谁。”
9 ~ {* o$ U7 Y4 w 王则楚说,这暴露的是原本应由税收提供的教育、医疗、卫生、市政工程等公共产品供应不足。“国外70%的税收用于公共服务,但我国只占到30%。另外,我国税收用在公务员身上达到30%,而国外只有10%。”
0 T: y& S2 V+ g+ Y0 D# z! Q, ] 权力之手怎么缩回去?9 M' v. P/ J5 t( G
7月20日,广东省副省长刘昆表态要建立规则斩断“强捐之手”。他说,如果在慈善活动中强行摊派,把群众的自愿行动扭曲为被动行为,这是对捐赠者善心善意的亵渎。长此以往良好的慈善风气就没有办法弘扬,慈善事业无法发展。
0 }6 y4 s- Q' o4 C2 ~ 他提出了三个“不允许”:第一、不允许下达个人、单位捐款数额;第二、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;第三,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,不允许以捐款为条件,也不允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。他还要求省民政厅形成文件,对明知故犯、违规“强行摊派”的,应严肃处理,必要时监察部门及时介入。, M ^3 y$ @9 |9 P
邱文权不太乐观,他说,去年省委省政府就发了“不准强捐”的通知,但是面对几已泛滥的强捐现象,未见哪个地方和部门被严肃批评教育过,也没有哪个地方和部门被重点查核通报过。
8 q' n- `- Z- S( S0 l, ?" a 他留意到,就在今年7月1日,相关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,对省级要募集8亿元资金“有信心”。
" p$ z7 B: e! t) e. p% ~* | 澳门理工学院娄胜华教授则认为,类似陕西府谷县12.8亿的索捐,神木县38亿的煤慈善基金,玉树地震善款的汇缴事件,以及江苏的“慈善风暴”和广东的“一日捐”,反映的是中国特有体制与治国方式尚未根本改变,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体制上改革,政府逐渐退出慈善组织。
" X/ Y l0 S# J9 u ■专家对话6 D7 S4 J0 k- b. s, c
“强捐已成社会公害”
, Q* y% c. W) x6 ]- b; M 记者:强捐盛行,有地方政府把善款当成了“第二税收”。& R4 z5 U& |% p, t5 U6 j& V
娄胜华:慈善是一种再分配形式,它与依托政府强制力的税收显然有着本质区别。税收是强制的,而慈善只能鼓励,不能强迫。对“被迫捐款者”来说,即使明知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,也会惧怕因“维权”而被冠以没有慈善心等污名化嫌疑。所以只能忍气吞声。
) o2 z: m1 C h" E" K 记者:强 捐造成的最大的危害是什么?9 U; G# R b% h4 {3 \" Y7 d. O, m
娄胜华:索捐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公害。
* T# i; N' ]- W6 `% r1 g; y ? 记者:广东有意出台政策杜绝强捐行为,政府应该如何理顺与慈善事业及慈善组织的关系?( }0 ^% Y6 o+ Q+ y5 R0 u1 H
娄胜华:领导者能认识到强捐行为的危害当然是一件好事,如果能出台相关政策相信会对抑制强捐行为有一定的作用。但只要现行的慈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,很难杜绝强捐行为。(应采访对象要求,文中多处采用化名方式)
# v8 h' |/ T0 J! @" M) h f) E/ R 本版采写:南都记者朱丰俊 实习生 李洁玉9 B' w% w' h2 w n( l' Q1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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