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注册
广告投放 虚位以待【阿里云】2核2G云新老同享 99元/年,续费同价做网站就用糖果主机-sugarhosts.comJtti.com-新加坡服务器,美国服务器,香港服务器
查看: 85|回复: 0

审计署:10万亿地方政府债务未超偿债能力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 18:46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

×
% ?/ z. A3 O0 k' C2 s- D/ N

! f$ h. q+ X1 p% n0 i6 ? 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(记者张晓松、杨维汉、周英峰)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尘肇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总体看,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。
; K4 _. ^( K! W3 m) W 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,截至2010年底,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.7万亿元。7 B# d; T; H  }3 V5 c
  陈尘肇说,从审计结果看,至2010年底,省、市、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,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.25%。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,债务率为70.45%。总体看,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。- X$ O( r1 F2 F8 I) U1 E+ M
  但审计也发现,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,一些地区、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、债务负担较重;由于偿债能力不足,一些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,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。& V3 Q& f$ F' W5 {% G" b; @7 A
  对于如何看待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,陈尘肇认为,首先,要历史地、客观地、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。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有其历史的、客观的原因,债务资金的使用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、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、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- H# K5 a7 k5 {. q% r/ @! G  l0 f
  有观点认为,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产生的,对此,陈尘肇说,在截至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,有54816.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2009年以后举借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,占51.15%。其中: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31989.04亿元,占29.85%;用于续建以前年度开工项目和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本息22827.07亿元,占21.30%。这说明,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多年累积形成的,不能将其片面理解为主要因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产生的。
  ~, E! o4 E7 X1 }/ F% q# X! {1 h  陈尘肇说,这次审计发现,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。为此,审计署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审计建议:一是按照“谁举债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存量债务;二是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,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;三是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,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。; }- ^$ s1 B- {
  陈尘肇表示,下一步,审计署将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,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与地方财政收支、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,继续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、常态化的审计监督。通过审计,促进完善和规范债务管理制度,防范债务风险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“免疫系统”功能。
% ]8 L+ T. |7 X# ?& J: W/ g* Y.blkComment p a:link{text-decoration:none}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.blkComment p a:hover{text-decoration:underline}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 \$ w% V  f2 f' ]6 h

) g2 L/ z+ H- I1 f3 a7 i& a( i
Jgwy.Com - Free Web Hosting Guide & Directory In China since 2001! Jgwy.Net-Jglt.Net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金光论坛

GMT+8, 2025 年 2 月 23 日 22:12 , Processed in 0.075582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